自從2000以后,國內高空作業平臺從無到有只花了幾年時間,從陌生到熟悉,從引進到生成,僅僅用了十年左右的時間。若以2014年為節點,之前的十幾年間,中國可供租賃使用的高空作業平臺設備總數不到4000余臺,而之后的一年多時間里,這個數值躍升至近萬余臺。其中一部分由各大企事業單位所購買,而另外一大部分卻是掌握在租賃服務商手中。伴隨國內設備用戶消費習慣的改變與日趨嚴格的施工安全標準,預計未來一兩年間,這個數字還將成倍增長。
昨天在北京展開了國內第二節高空作業平臺租賃峰會,按照北京市“十五” 發展規劃的要求, 租賃將作為重點發展戰略之一, 高空作業平臺租賃早已列入規劃之中。在借鑒大運會租賃服務經驗的基礎上, 2015年北京召開的租賃行業峰會提出了高空作業平臺租賃建議書。該建議書建議, 由租賃行業組織及大型租賃企業聯合組建“高空作業平臺” 租賃服務部, 專門研究、組織、管理租賃項目并負責開發租賃產品。
根據籌建工作的需要, 列出需要租賃的物資名單。高空作業平臺租賃服務部負責對可租賃項目進行篩選、整體規劃和設計。
在完成租賃項目的篩選和規劃之后, 建議書建議成立“高空作業平臺租賃協會” ,整體承包高空作業平臺租賃項目, 由高空作業平臺租賃協會作為整體承租人, 用政策性擔保或協會擔保。該高空作業平臺租賃協會可由一家租賃公司或行業組織牽頭, 與高空作業平臺承辦單位洽談一攬子協議, 爭取共同的優惠政策,統一采購、統一租賃、分別融資。從項目選項、擔保、資金籌措、管理等幾方面集中管理、共同運作, 利益分享。
但任何租賃項目都是有風險的, 協會租賃項目也不例外。為了吸引投資者投入建設, 協會租賃項目也應該在某些地方得到租賃償還的保障。為此,建議書還提出了解決工程項目融資中的信用風險問題。
首先, 建議書認為, 協會項目的設備融資租賃不應該是全額融資, 項目法人(承租人) 應該拿出部分資金作為租金償還的保證金。如每筆租賃業務山承租人率先拿出30 % 左右的保證金, 并且由政策性擔保公司提供擔保, 其余的風險由租賃公司和設備供貨商承擔。這樣, 租賃公司除了負責融資外, 還擔任租賃資產管理的角色, 真正做到風險共擔, 利益共享。
現在, 無論是北京市租賃行業協會還是各大租賃公司都急于想知道組建各地區高空作業平臺租賃協會的明確態度, “它是關系到各租賃公司甚至整個租賃行業的大事, 一旦得到北京市租賃行業協會的認可, 租賃業將被注入一股新的活力, 并將提升行業協會的權威性, 為規范行業行為夯實了基礎” 。